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而实际上,尚城世家彩生活物业,未履行(或未足够履行)此项义务,未向业主公开维修资金使用情况、公共收益情况、……
2025年3月8日,有业主在“彩之云”向物业公司反映此问题,请物业公布相关资料。但是,物业主任范某平先是回复“不明白”,然后答非所问,不予解决问题。
无奈,业主只好投诉到惠阳区网络问政平台:

▲ 惠阳区网络问政平台 网页截图
如上图,2025年3月21日,惠阳区住建局物业所回复称:“经了解,物业公司已在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公示了物业服务收费公示栏。物业公司表示:目前只在定制该服务中心的人员架构图中,该制作好后上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我局要求物业公司对小区公共收益进行独立设账并定期做好相关公示工作。关于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业主可以在惠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公众服务平台查询,……”
以上内容的主要重点是,住建局已经明确要求物业公司“对小区公共收益进行独立设账并定期做好相关公示工作”。
这应该算是个好消息
算是争取到一丝丝的小进步
不过
物业公司是否会配合落实?
公共收益是否真实可信?
……
咱们必将持续关注
也请邻居们共同关注